交通事故咨询一下
我弟弟于2007 年12月 20在胶州发生交通事故身忘,户籍在临沂农业户口,在青岛工作四年,请问可以起诉吗?需要什么材料?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1.首先确定一下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其有明确划分。2.一般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提起该类诉讼。本案即在胶州。
3.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或户口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4.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不熟悉案情,对案件无法预判。 em02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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