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本通告禁止评论!如有异议请移步站务坛投诉!多谢广大坛友配合!(引自小熊总站BBS管理规定)
有矛盾呀 [/quote]
不矛盾,禁止评论的是那条通告。
欢迎评论的是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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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分区啊?现在很多网友表示,所有买卖信息集中在一起,不方便查找,所以又都在相关的版块发布交易信息,既不利于其他版块的管理,也重复发贴浪费了资源 不错帮顶
呵呵 帮顶 帮顶 读过。。。。。。。。。。。 版主 怎么看交易信用记录和自己积交易分? [color=Red][size=4]支持 顶[/size][/color] [quote]原帖由 [i]gmgszxl[/i] 于 2006-1-15 12:22 发表版主 怎么看交易信用记录和自己积交易分? [/quote]
目前来说交易分没有实施。
交易信用记录,可以通过搜索此ID的帖子或者关键字判断。
还是中介最保险哦 [quote]原帖由 [i]strongestb[/i] 于 2005-12-26 23:40 发表
是否分区啊?现在很多网友表示,所有买卖信息集中在一起,不方便查找,所以又都在相关的版块发布交易信息,既不利于其他版块的管理,也重复发贴浪费了资源 [/quote]
那样的话,人气会下降的。
em17
回复 #19 盛城NO2 的帖子
支持 [quote]原帖由 [i]伪君子[/i] 于 2005-1-26 20:37 发表很不错的规则,希望我们大家都来遵守!! [/quote] d 今天 看了 一下 感觉 还是应该 支持 明码 这样 节省 时间 呵呵 不过 害怕 打价格战 不错 顶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