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的法律问题,可参阅:
1)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2.考虑到现实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并非容易。可联系出现相同情况的同事,必要时可出庭相互作证;另可对老板进行电话录音,注意讲明事实情况。
3.银行进行信用卡的登记发放有一套规则,为他人办理信用证需授权委托,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或许这是银行的存在过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