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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样"诱骗"漂亮女孩的!!!(全文完!!!)

我是怎样"诱骗"漂亮女孩的!!!(全文完!!!)

第一章 初遇妖精

  我一生中最离奇的经历就是和陈芳一家人的事情。我和陈芳是在我的哥们冯奇的婚礼上认识的,那天陈芳是新娘的伴娘。

  在冯奇结婚前一个星期我到哥们的新房去为他指点新房的摆设,冯奇从楼下拎了捆啤酒上来,我和冯奇在他的新房里对干了起来。在我们冒烟喝酒闲侃的时候,一个温柔婉约的女子推门进来,冯奇给我介绍说这是他的准新娘,叫曹红燕。我客气地给她打了个招呼,然后


  与冯奇继续喝酒。

  我记得冯奇给曹红燕介绍我的时候说了句“这就是我给你早提过的本市‘名人’关海涛!”

  曹红燕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古怪,像是打量动物似的。我对她的这种眼神产生了疑问,想自己是不是哪部分长得怪异,后来我才明白曹红燕对我的好奇源于冯奇平时对我的描述,他把我的某些奇谈怪论在女友面前大肆宣扬过多次。

  那天我走后,曹红燕问冯奇:“海涛不是个难看的男生,为什么没女孩子喜欢他呢?”

  “这小子神经有毛病!”冯奇对曹红燕说,“他说他找到了一条男人解脱情色之道的方法。他说女人总是假借爱情向男人伸出婚姻的绞索,说这世界唯有女人才疯狂追逐爱情,而男人仅是依样画瓢,都是被女人的情爱文化蒙蔽的蠢蛋。他说女人精心设计的这个骗局蒙蔽了男人世界数百个世纪,认为现在是该有男人擦亮眼睛,不再被这种低俗的骗局迷惑的时候了。”

  我的形象不仅在冯奇两口子眼里,在很多朋友眼里都是这个样子。我是众人眼中的怪胎。后来,这个怪胎形象也传到陈芳耳朵里,于是她对我产生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一切的一切都该归罪于我在冯奇婚礼上的一次失败的表演。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情景。那天阴雨蒙蒙,从南方刮过来的暖风在遇到北方的寒冷空气时形成这座城市长达一个星期的阴雨天气。我和一群哥们在餐厅门口等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才看到接新人的车到来。随着鞭炮响起,我冲在最前面。我因为负责婚礼拍照,所以大家都让着我。载新人的车还未停稳,我的镜头就捕准了目标,不管我在这之后状况怎样,至少在那一时刻我是尽职尽责的。也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她。

  我事后再很难回忆见到她那时到底我的头脑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我在事后回忆让我痴迷的一刹那的情景时脑海是空白无物的。如果我还记得一点的话,我只记得她短发,穿了件白色的风衣,脖子上围着一件紫色的丝巾。至于她到底是什么表情,头发是什么样子,她对痴迷的我给了怎样回应的表情,以及是她如何从我身边走过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留下。

  我在那一刻头阵阵发晕,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了。她尽管打扮平常,一点不时尚,但却有一副清纯动人的脸庞,她走路、作派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古怪气质,这种气质很少在年轻女子身上看到,那决不仅仅是美丽女子通常所具有的高贵、优雅、轻盈、飘逸,这些美丽女人身上通行的魅力用在她身上并不合适,有一个词可能比较贴切,那就是纯净,她有一种洗涤人目光的纯净的美,是一种让粗鲁、躁动变得文雅和安静的力量,是视觉的麻醉剂,是一种思想本质。

  当她陪着新娘走进婚礼大厅的时候,我这个负责给婚礼拍照的人却呆立在原地,我不知道那时在场的哥们是否与我一样有这种感觉,其实事后我了解到她在旁人眼里仅仅是一个漂亮花瓶式的女孩,而绝不像我所感觉的那样动人无比。

  我在那一刻突然下定决心要追求这女孩,我内心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强烈冲动,我无疑在那一刻受到了永恒的生物法则的引诱,我的肉体、灵魂不可回避地遇到了我生命中必定要遇到的那个女人。于是,在这之后,在经过最开始的几分钟迷茫之后,我冲动地尾随女孩走进大厅。我站在大厅门口远远地看了她片刻,然后躲到一个角落里思考盘算怎么办。过了十分钟我打定了主意,我认为自己可以利用这次婚礼的机会接近她。

  我大胆地走上前去,在假借给一对新人拍照的当口特意给女孩照了数个特写。我这种特意的行为并没有被其他人察觉,但敏感的女孩却明白了我的用意,于是当我想再继续给她拍照时她就躲避了,她已经从我反常的举动中知道我对她的那种心思。

  婚礼举行得很热烈,我走走停停给重要的人物拍照,当然两位新人是最重要的目标,然而我此时的心思全在伴娘身上,对自己的职责并不是很认真。我那时突然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恨不能立刻认识这个女孩,成就我的好事。我胸膛里燃烧着情爱的火焰,这是我一生中从未有过的感觉,青春少年对爱情的渴求让我几乎一分钟都不愿等了。

  女孩的躲避让我没了主意,我跑到厕所里抽烟踱步徘徊,犹豫彷徨,思前想后寻找方法。此时酒席主管张志进来上厕所,看我一个人在厕所里来来回回很是诧异。

  “海涛,你怎么一个人躲在厕所里?想拍人拉大便?”张志用粗鲁之极的话问我。

  “你小子说什么?”我把烟头仍在便池里烦躁地说,“我在想事!”

  “我说你哪不能想事跑到厕所来?外面新人还要你拍照呢!”

  “别烦我!张志——快滚!”我向张志甩甩手说。



[ 本帖最后由 猪头啊你!! 于 2006-12-16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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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你就在厕所里好好想吧,我不打搅了!但我可提醒你,你别把冯奇的好事给耽搁了。”

  “知道,你干你的事去吧!”我不耐烦地说着又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烟点着。

  “我怎么感觉你今天不对头!是不是被谁得罪了?”张志解完手拉着裤子拉练到我身边


  问,“告诉哥们,看看哥们能不能帮你!”

  我盯着张志,沉吟道:“你今天是大内总管吧?”

  “是啊!哥们哪个结婚不都是我当大内总管!”

  “这样,张志——我有个事,也许你能帮我忙。”

  “什么?”

  “你认识那个——怎么说呢?”我欲言又止,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的心事告诉朋友。

  “快说吧!海涛,你从来都是爽快之人,今天吃了什么药吞吞吐吐?”

  “好吧!我也就不瞒你了,我看上伴娘了。没办法!我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想要那女孩!”

  “你?看上伴娘了?”张志瞪大眼睛诧异得不得了,他上下打量我,审视了我半天,然后才说:“你小子不是不想找女朋友吗?”

  “我改主意了,这女孩我一定要搞到!”

  “你——真想好了?”张志用疑惑的语气追问。

  “想好了!我从来没像这次这么——怎么说?那个意思你该明白吧!”

  “明白——明白——”张志笑了起来,“我早料到你小子迟迟晚晚有这么一天!伴娘——嗯,那女孩要说长相还不错,可就是不太懂风情,你想整她还不太容易。”

  “这个——”我叼着烟在厕所里转了一圈,思忖片刻,我抬头问:“娘家人都上席了吗?”

  “我进来的时候还没有!”

  “你这样,你帮我个忙。你出去想办法把那女孩给拖住,找借口把她和娘家人分开。让她最后和我们一起上席,怎么样?”

  “这个——按规矩伴娘是要最先上席的。”张志为难地说。

  “这我知道,但以你的身份给伴娘发话她不能不听。你可以借口说新娘怕我们这帮人闹事,让她最后上席帮新娘一把。”

  “这倒是个不错的理由!”张志点头道,“好!这事我帮你办了。但你确定真是要整这妞吗?你有把握把她搞定吗?”

  “这你不用管!你把她拉到最后上席,以后就是我的事了。”

  “好!那就这么着——瞧我的吧!”张志说完重重拍了我屁股一把出去了。

  我在厕所里又待了一会。我把烟抽完,洗了手,把手在烘干机下烘干,最后整理了衣服装着很轻松的样子出了厕所来到大厅。

  我装模作样在大厅里忙着拍照,一会,张志把我拉到一边。

  “说好了!那妞现在在一旁晾着呢。怎么样?哥们办事亮吧?”

  “好!想你就是一把好手。”

  “哎!海涛,你要是把那妞整了怎么谢我?”

  “请你吃海鲜大餐!”

  “说好了啊!”张志叮嘱了一句,接着他看着远处坐在一个空席旁孤零零的伴娘感叹道:“要说一开始我还没怎么注意那女孩,你这样一整我倒是好好瞄了瞄。那妞是不错!盘子很亮,眼睛大大的,感觉倒是挺天真。我说海涛,你只是想玩玩呢,还是怎么着?”

  “我——”我沉吟道,“玩她——你认为她是那种只玩玩就够的女孩吗?”

  “这要看你了——但我觉得你要是只想玩那就别费力气了。那妞挺天真的,我怕你玩出火来!”

  “放心吧!哥们,我不想玩,我要来真的。只要把她搞到手,我一定加入拳手行列。”

  拳手指的是拳击手,我这帮哥们把结婚叫做上拳击台,新郎新娘就是两位拳手,婚礼的锣一鸣响,两位新人就上了拳台,于是拳打脚踢、破口大骂的战斗就开始了,最后的结局要么是一方落败,要么是散伙收场,这样拳手的日子才能算真正结束。

  我以前一直在嘲笑那些猴急的哥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上拳台的心态,自己身体没有锻炼好就想上台给对方一记重拳,其结果必定是全军覆没,没有一个能吃得住对方细水长流的太极拳法。我那些哥们几乎都是在一年后就跑到我身边对我说:“海涛,我真后悔当初没听你的劝告上了贼船,现在已是身不由己,有劲没地方使,那婆娘现在动用了索命梵音,天天在我耳边念它几十遍,快要把我的骨头都念酥了。海涛,快给兄弟出个主意,教我个化解招数,否则真是苦海难渡了。”

  每当这时我就非常同情我那班哥们,但我也没法给这些可怜的朋友出什么主意,每次当我送走一个朋友踏上不归路时,我都向他们念三声“阿弥陀佛”,并为自己没有上台参加战斗而庆幸祷告,但这种自信这天却被这样一个女孩给打破了。

  这些在婚礼上张罗帮忙的哥们被安排在最后上席。入席的时候我故意坐在女孩对面。在入席的一刹那,我特意凝视了女孩,毫无疑问,我那眼神被女孩捕捉到了。她看我凝视她于是冲我笑笑,那似乎是在向我打招呼,很明显,她认得我这个特意给她拍照的人。

  我很镇定,我这天话比平时少,眼神也比平时冷。我时不时用放肆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伴娘,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对方明白我的用意。伴娘在最开始看过一眼我之后就再没正眼瞧我,她似乎知道对面有个男生在盯着自己看。在一般情况下,但凡那些未曾经历过情感磨砺的女孩子都会在被男人的目光注视时表现出不正常,要么会表露出厌恶,要么表现出害羞。但这个女孩不同,她神态自若,与两位新人谈笑风生,一点没有被我大胆挑逗的目光所惊扰。她的这种镇定使我感觉惊讶,我有了一丝不好的感觉,我对女孩天真的外表下隐藏的真实个性担心起来,我潜意识感觉到要赢得这女孩的芳心可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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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决定让自己更放松一些。如果我不能在她面前有一种男人的狂放和活泼,那么她很可能对我这个人不会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于是,我把开始的矜持和沉稳丢掉一边,我点燃一支烟,脸上展现出笑容,开始和一对新人以及周围的朋友调侃起来。

  我的这种改变不能不说是我最开始的一个败笔。我张扬的个性在我的哥们眼里并不算什么,大家都已经熟悉我的样子,不以为怪。但在她眼里却不是这样,她并不了解我,她看到


  我那时的样子,自然认为我是与那些社会上的混混毫无差别的人,因为我语言粗鲁,举止放肆,浑身市井之气。我和那班哥们推杯换盏、猜拳喝酒,闹腾得异常厉害,我完全把自己平时在他们中间所表现的样子毫无遮拦地暴露出来,一丝都不隐瞒。那些随口就来的脏话,以及下流的黄缎子掂手就来。在不了解我底细的外人看去,我无疑是那种在社会上混迹很久的老手。只不过也的确如此,那个时候,我和我们这帮人就是这种状态。

  为什么成为这个样子我真是说不清!我小时候本是个憨厚温顺的学生,我学习相当不错,但平时不爱说话,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读书。我那时没什么人缘,仅仅只有一两个好朋友。那时在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很单纯,学校和家是两个我最常待得地方。从哪方面看我都不会成长为现在的这个样子。

  但到了后来,我上初中以后,我开始厌倦毫无生气的生活,我结识了一帮朋友,中学生所做过的坏事我都有份。但这种狂放的日子没持续多久,我上高中就转学了,离开我那班朋友。然后就是考大学,我的考分很高,上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新闻系。这样,我离开了自己所在的城市,来到新的城市。

  我在大学期间一直羞于去恋爱,少年时期多次参与我那班哥们追求女孩子,我曾钟情过一个女孩。可那是昙花一现,后来我就对她反感了,我觉得她很俗,尤其厌恶她靠自己的外表优势在男孩子中间挑拨是非,也是因为她的缘故,我对漂亮女生抱有后天的偏见,这种偏见铸成我在大学期间无恋爱的经历。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当地晚报社当了记者。这种自由的职业让我又恢复到过去初中时的状态,逐渐我的生活开始变得一塌糊涂。记者生活让我完全没了时间观念,任凭心灵的狂野而随波逐流,对恶习的纵容就像把豚鼠投放到没有天敌的草原上一样任其无限繁殖,肆意蔓延。

  我经常四处奔波,游来荡去,追逐新闻热点,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直到有一天报社主编对我说我天生就是块做记者的好料,如果我能改掉身上不好的恶习我就能成大气候。可我怎么也不认同他的看法。我记得解放黑奴的美国总统林肯曾说:“我一向认为,那些没有恶习的人是很少有美德的。”他这句话就是针对帮助他打败了南方军队的北方统帅格兰特将军而说,因为就是这个格兰特,这个被西点军校开除,并无法在军队混下去的酒鬼和不守规矩的污点公民最终挽救了林肯,也挽救了北方的工业文明,更挽救了美国,如果说得严重点这个浑身恶习的人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走向。

  对于林肯发自内心的感叹我深有同感,因为它让我有了继续保持恶习的合理解释。无论是在家人还是老师,同事还是朋友面前,我经常用这句话来敷衍他们从而回避剔除恶习而改过自新。甚至一度我曾给向我提出忠告的好心人说:“如果你想让我改掉恶习,那很有可能是在葬送另一个可以挽救人类文明的格兰特将军!”

  基于这种思想动机,我在两年记者生涯中干过不少事情。最常干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去赚钱。我与几个与我志同道合的同事从企业拉过赞助;为想花钱成名的暴发户发过吹捧稿件;帮那些生前不管,死后尽孝的贤孙孝子的过世亲人办过追悼会;为某些我也说不清底细的人向政府官员做过引见。最无法摆在桌面上说的营生是我摆过地摊,开过不入流的小饭馆,向某些企业推销过劣质啤酒和香烟,于是两年间我手头积攒了一些钱。

  随着年龄增长,我认识的朋友一个个结婚生子,而我却独身一人。朋友问我为什么不找女友,我说对结婚没有兴趣,我只想攒够钱买一辆越野车只身一人驱车去西藏旅游,实现我自由奔放在世界之巅的少年梦想。

  的确,不想找女友,不想结婚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中间不是很少,而是很多。我不知道他们对婚姻是否与我有相同的看法。在我看来,假如爱情不是春天的暖风随季节自然地吹拂到脸上来,不是靠自然界所赋予男性的坚强的体魄、不屈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感染力而来,而是靠乞求、讨要、感动、温情、体贴、关怀和呵护得来,或者是靠浪漫情歌、华美诗词、文雅举止去博得异性的青睐,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思?这和用精美的彩纸包裹一棵烂白菜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自己堕入无聊婚姻的泥潭,重复去过父辈们单调的生活,我在孤独与原始野性之间找了一种平衡,我不在意别人说我找不到女朋友,不在乎自己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是否对异性有吸引力。基于这种生活状态,所以我很少去为穿着操心,我一年四季就换两三件衣服,往往是一件破夹克,一条旧牛仔裤,一双只要不破就不换的从来不带擦鞋油的军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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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这样有意识避免自己被爱情的铜箭射中,让自己不被人类情感的妖魔异化而成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我。但是!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当人在竭力回避和摆脱一种人生状态的时候,那种状态就像鬼魂一样游荡在他的周围,非要让他堕入万劫不复的陷阱,让他在这场不是由理智,而是由命运所主宰的角斗中输得心服口服。

  我,关海涛,一个长相普通,没有背景,缺乏浪漫情趣,自认为可以维护心灵的自由,


  而不落俗套的年轻人,自从遇到陈芳开始就完蛋了!我不能再把自由、独立的大旗哪怕再举高一点点了,我也成了一个追逐漂亮女人的世俗的普通的男子,成为一个想拥有真情挚爱的世俗男人了。

  婚礼上最后一道席持续的时间最长,大家直直从下午两点折腾到晚上七点。期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故,那就是我把一碗菜汤扣到伴娘身上。在旁人看来我的行为是无意的,但伴娘却很清楚这是我故意的行为。那时我正在把服务小姐给众人舀好的汤传递过去,到我递给她的时候,我故意把手腕一抖,那一碗汤就扣到女孩的前胸,她海蓝色的羊毛衫顿时油迹斑斑,一塌糊涂。她被这一突变惊得跳离了座位,手忙脚乱划拉起胸前的汤汁。

  一旁在给众人敬酒的新娘曹红燕立刻失声叫道:“关海涛,你怎么这样?”

  “事故!事故!”我慌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说着我忙不迭地把餐巾纸递伴娘。

  “不是有意的有什么用?你看这怎么搞?”新娘埋怨道。

  “没关系!”伴娘摆摆手,“他不是有意的——”她说着特意看了我一样,对我风趣地说:“只不过你的手还是挺准的。”她一边擦一边喃喃地说,“可惜了这羊毛衫,可能洗不干净了。”

  “我就是这样,总是在漂亮女孩面前丢份——”我甩着手自嘲地说,“你看我这手,怎么就不听使唤了?要不我赔件毛衣给你?”

  “不用了,反正也值不了几个钱,回家脱掉就扔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无疑是带着不屑和讥讽的。

  “啊!别吧!这么好看的羊毛衫,要不你折价卖给我,我算是赔你了。”

  “你也不是故意的,赔钱就免了,你以后注意点就是了。”她无意与我对抗,口气和缓了许多。

  “那是,那是,接受教训,接受教训。”我立刻换了口气,故意用诚恳的语气表示接受批评。

  她把毛衣擦完,把餐巾纸扔掉,重新回到座位坐下来。这次,她把椅子放离桌子远一点,有意识地远离周围的一帮粗野的男人。她安静地一个人坐着再不理周围的人,只是观赏我那帮哥们闹一对新人。

  我哥们张志在一旁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他知道我在和伴娘套瓷。他看到女孩此时的态度后,知道是该帮我这个哥们一把的时候了,于是他发了话:“哎,曹红燕,”他冲着新娘喊,“上席这么久也没见你把这个漂亮的伴娘给我们大家介绍介绍,忙昏了吧你?”

  “忘了,忘了,”曹红燕站在伴娘身后笑着把她的肩膀抓住说,“这是我中学的同学陈芳,我最好的朋友——”

  “哦——原来是陈小姐,”张志对伴娘说,“陈小姐,怎么没见你带男朋友来?”

  “张志,瞎打听什么?人家陈芳还没男朋友呢。你吃多了,费劲不费啊你?”曹红燕立刻打断张志的问询,她知道张志话里没安好心。

  “哎——我说曹红燕,”张志瞪着眼对新娘说,“这还没到晚上呢!好戏还没开场你就抖起来了,你找死啊你?”

  曹红燕顿时萎顿了下来,她意识到张志话里是什么意思。在这座城市以闹新房的名堂怪异、复杂而闻名,整治新人的工具五花八门,有改锥、大头针、电警棍、皮带、夹手板、老虎凳、辣椒水、母猪杠、吊绳和铁板钉等等等等,那节目的名堂也多得惊人。比如给新郎脖子上套上狗脖圈,让新娘牵着绳子拉着匍匐在地的新郎,然后新娘嘴里还要冲新郎喊:“阿花,上!上!”于是新郎就要蹲在门口冲楼上楼下过往的人汪汪乱叫。

  还有一种是把新郎绑在椅子上,新娘手里拿着皮带把地板抽得叭叭响,嘴里厉声喝问新郎:“我们的政策你是清楚地,说吧,说了就可以睡觉了。”

  新郎此时要坚定地回答,“不说!打死也不说!”

  新娘:“这么说你是不想睡觉了?”

  新郎:“睡觉不要紧,只要主义真,不睡我一个,还有后来人。”

  最搞笑的一个节目拿两个圆圆的小土豆放在盘子里,旁边放上黑油油的发菜,在两个土豆上架一根红箩卜,然后把新娘揪过来,让新娘认这是什么东西。新娘要是不老实说就有人拿大头针扎新郎的屁股。一般来说这个节目是最难通过的,新娘基本都不会老实说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此节目新郎遭的罪也就最多了。

  见新娘不敢再瞎插话,张志于是放开了胆子,他坐在女孩身边开始打听她的情况。女孩明白了张志的目的,她一点也不糊涂。她无奈地摇摇头,对张志的问话不去作答,只是脸上带着微笑,表示她在听。

  “陈小姐,你有没男朋友。这正好,你看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我们中间选一位。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关海涛怎么样?记者,名牌大学新闻系毕业,前途远大,你要不好好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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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这一说立刻让周围我那帮哥们明白了前面我发生的事故是怎么回事。我那些哥们都不傻,都是身经百战,这种场面见多了。尤其是张志私下里捅那些朋友,并阴阳怪气地说一些让明白人更明白,糊涂人更糊涂的话时,大家就随行就市,一涌而上,七嘴八舌开始鼓动起来。

  “我们这里只有关海涛还是个光棍,陈小姐也是孤身一人,正好现在我们就着酒菜来把


  这事定一下。”

  “是啊!陈小姐,你看曹红燕,多好,以前有男朋友罩着,现在成老公了。以后日子过得一定滋润——找我们海涛可是你的福气,别挑挑拣拣最后把自己炼成了古董了。”

  总之那些在饭桌上足以倒人胃口的恶心话都被我那些已经喝得差不多的下三烂朋友全倒了出来。他们一起围攻伴娘,就想立马成就我的好事。此时,只有我这个整个事件的肇事者却一言不发。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等待事情有一个结果。我一边自得其乐地喝汤吃菜,抽烟喝酒,丝毫没有被眼前的闹剧所打搅。我一点都不脸红,似乎他们要求的事与我无关一样。

  新娘见事情太过分了,于是用手拉拉新郎,让他制止一下我那帮哥们。新郎刚要开口,就被人甩胳膊伸腿喝退到一旁,于是他只好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让我劝劝大家。但我却故意装糊涂,我装着此事与我无关,我看着一对新人呵呵傻笑,似乎一切都是必然,求我没用。

  新娘见新郎没有办法,她只好自己出马掩护一下自己的朋友,但也确实因为她还没有过闹洞房一关,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刚开口替伴娘说了两句话,就被我那帮朋友拉到一边,有些甚至还威胁新娘,警告她如果再替伴娘说话,晚上就要好好收拾她。于是一对新人蔫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大家围攻伴娘,此时不管大的小的都喊着大姐给伴娘敬酒,让她对我表示好感。

  伴娘始终没有屈服于这种压力,她想走,但被一帮喝得正兴奋的男人按在座位上根本动弹不得,那种无奈和尴尬不是一般女孩子能够承受的。但她却自始至终不吐一句不中听的话,大部分的时间她就只是说:“请不要开玩笑了!”

  众人和我都希望事情有个结果,因为我们以前就是经常这么做的。而这个叫陈芳的女孩倒是非常倔强,就是不屈服,后来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我这帮朋友把所有的招数都使用后也没见事情有个结果,于是大家降低了要求,要求伴娘喝酒了事。

  伴娘接受了这降低了的要求,她一杯杯和在场的粗野男人碰杯,喝了足足有七八两白酒,她脸变得红扑扑的。在我看来,她即便有些酒量也经不起大家折腾,她眼睛开始朦胧,神态有些迷茫起来。

  酒席就在大家认为把女孩灌醉后散了。新娘对自己的朋友不放心,于是当众人拦住一辆出租车,把伴娘推进车里后,自己也想钻进车里,亲自送女孩回家,但新娘的企图立刻就被我那帮朋友制止了。

  “曹红燕,你玩去吧你!别想好事了。你想溜谁还看不出来。”有人把曹红燕从出租车门边推开,然后招呼我,“海涛,陈小姐今晚就交给你了。你可把陈小姐保护好,别乱来啊!可别辜负了哥们对你的信任!”朋友对我眨巴眨巴眼睛说,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我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走到这哥们身边,拍拍他的后背,小声说:“走了,哥们,日后必有重谢!”

  “哎!悠着点,不要把护花使者当成采花大盗了!”车启动后有人冲着从车窗露出脑袋给大家招手的我大叫,甚至有人冲到车边,对着我耳朵低声说:“千年等一回,不要把好事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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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堂求爱课

  车开了以后,我脑子里就琢磨开了,严格地说这是我第一次为自己追求一个异性,以前都是帮我那帮哥们。经过最开始的一阵茫然后,我认为自己有理由去对昏睡在一旁的可人儿表示一下关心,我认为这样才显得有点男人风度,但我却不像最开始那么有勇气了。

  勇气,追女孩子的时候它的确是非常有用的。我以前在女孩面前非常大胆,在异性面前从来不感觉紧张,这种素质得益于中学时期那班混混对我的培养。但当我真正需要勇气这种


  东西的时候我却寻找不到了。我犹豫徘徊了许久才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好些了吗?”我坐在车里的一角盯着靠在另一角的女孩轻声问,我的语气柔和,充满关切,也许是我良心发现,也许是我感觉把这样纯真柔美的女孩子灌醉的确残酷了些。我突然有些后悔了,在我眼里,把这样一个纯情得像白水一样的女孩搞到这步田地完全是我的责任,我的罪过,这种负疚感让我背负了一种沉重的自责。我此时内心突然变得非常纯洁,我除了喜欢她外,别的我的确是没想太多。那些色情、龌龊的念头在我这个从来未曾恋爱过的小伙子头脑里还没有扎根,我依然怀有初恋少年的那种纯真和幼稚,尽管我本人自认为自己已经很成熟,自认为自己已经在社会上历练得很油滑了。

  女孩在上车后只说了一句话,那就是告诉司机该到哪里去。在这之后一直闭着眼睛昏睡。我问询了女孩几次都未得到她的任何回答,所以我想假借这次充当护花使者的机会表露爱意的目的就一直没能达到。也是,在此种情况下,我对她说的任何表露真情的话都是对牛弹琴。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几次想把她放在座位上的纤细雪白的手抓住。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想抚摸她那嫩滑光洁的皮肤,对我来说,对我这种内心依然怀着少年纯真的毛头小伙子来说,接触一下她的手似乎都是很惬意的事情了。但我这种想法总是被怯懦制住,我内心似乎有个声音在告诫我那种行为很色情,与我这个大男人的刚阳正直相违背,丢了真正男人的份。于是尽管我脑海里死死萦绕这个念头,但我依然没勇气去碰身边的女孩的手。也许有那么几次我把手都伸出去了,但在最后又把爪子缩了回来。这种念头折磨得我心里发狂,心脏急速跳动,有那么几次甚至让我要窒息过去。每次当我把伸出去的手收回来的时候我就想拿把刀把自己的手给剁了。

  当车快要到目的地时,绝望的我终于放下了一切自尊,我骂着自己,对自己说:“滚他妈的蛋!我就要碰她,我就要碰我喜欢的女孩的手。”说完我把手伸了出去,一把把她的手攥在自己手里。

  女孩被我突如其来动作惊得一震,那光滑细腻的小手立刻就缩了回去,从我的手里挣脱了。尽管如此,虽然我仅仅与女孩的皮肤只有短暂的一刹那接触,但依然让我幸福无比。我此时满脑子都是幻想,感觉自己真是太伟大了,太有勇气,并且也在那一时刻,我觉得那女孩已经属于我了,是我这一生无可争辩的女人,将来一定是要做我妻子的女人。按英国诗人白朗宁的话说:“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爱,因为我有爱。”

  身旁的女孩此时并不了解坐在她身边年轻人幸福的感觉,她手缩回去后依然闭着眼昏睡。她如果此时把眼睛睁开的话她一定能看到我那双目不转睛,含情脉脉注视她的眼睛,也许她还真会被我的这种深情打动,但她直到下车都没有睁开双眸,所以我深情的注视只能是隔山望海了。

  但她毫无触动的表现对我这个已经堕入情网的男生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我认为自己能爱上已经足够了,我相信那些我曾熟悉的技能,在中学时从我那班哥们身上学来的技能,我认为自己有那些前辈老师传授给我的经验,我去泡这个女孩是绝不会失手的。我此时除了幸福感外还有一种成就感,我天真地以为事情非常顺利,顺利地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最后时刻我在车里静静地体味这种与自己心中的爱人单独在一起的甜蜜感觉,直到车到达目的地,停在路边。

  我付了车钱,从车里跳下来,到另一边扶陈芳从车里下来。

  此后的事我毕生不忘,这是我一生最刻骨铭心的记忆。也许,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件事发生的话我的未来也许不会和这个女孩纠结在一起,也许在我熬过了对她的相思之后又会回到我旧日的生活轨道上去,也许我还会接二连三地去爱、去品尝其他的女性。但命运却在此时给我一个玩笑,或者是一个打击,于是,我以后所经历的一切就被此时决定了。

  在我最开始扶着摇摇晃晃的女孩朝前走时一切正常,她依附在我的身上,丝毫看不出她有什么诡计。像她这样一个喝得歪歪倒倒晕晕的样子的女孩无疑是需要人照顾和陪伴的。我很温柔地对待她,用手臂拢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身上。

  我们向前走了不到五十米,到了一处树阴遮挡的黑暗处。突然,她的身体蠕动了起来。我以为她不舒服,于是把自己的身体转了过来,抓住她的肩膀,查看她的情况,也就在此时,女孩的脸侧了过来,对准我的脖子喷出了积聚在胃里的污秽。那事情来得是如此突然,我根本无法躲避,于是从她胃里喷出来的带着酸臭和酒气的黏糊糊的东西从我的脖颈衬衣的领口灌进去,从锁骨一直滑溜到我的肚皮,几乎是没有浪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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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立刻像傻子一样僵立在路边,我脑子一片空白,对眼前发生的事毫无反应。我的手还紧紧地抓着她的肩膀没有松开。

  在我呆立迷茫的时候,女孩突然挺直了身体把我使劲推开,然后向后退到两米远处。她向地上啐了几口,面带嘲弄的微笑从包里拿出餐巾纸把嘴擦干,把口腔里依然残存的污秽清除干净。她开腔了:“小流氓,你感觉好吗?”她用刻薄尖利的语气问我,脸蛋上早已没有


  了先前萎靡的神态,而变得神龙活现。

  我只有目瞪口呆,我不知道她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甚至没明白她讥讽的话是什么意思。过了一阵我才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好了?”

  “我根本就没醉!那点酒能让我趴下?嘿!你也太小瞧我了。”她轻狂得意地说。

  “啊!那你——你——为何要装醉?”

  “我要不装能报复你在饭桌对我的捉弄吗?你用汤,我用这个。”她指了指我身上的污秽,“我们现在扯平,这样很公道,对不对?”

  “可——可——这——这——”我不知该怎样表达自己此时懊丧的心情。

  “不用再解释什么了!小流氓,你还嫩得很呢!还是回家去学学如何尊重女孩子吧!”说完她对我摆摆手,给我做了个怪象,然后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天!这是什么世道?”我呆立在路边很久才冒出什么一句,“奶奶的,我这是干了什么?这哪是个天真女孩,这简直就是一个妖精!”

  回去路上我一路走一路咒骂,我骂自己愚蠢,骂女孩恶毒。我在那出租车里所产生的一切对她的美好幻想和憧憬都烟消云散,好像那女孩诱人的纯真似乎都不曾在我脑海里停留和闪现过一样。

  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宿舍,因为浑身都是女孩吐给我的污秽,所以我一进宿舍就招来同事的叫喊。

  “你怎么了?快去洗洗,你身上全是臭味。”

  我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于是只好在秋夜乍寒中跑到水房洗凉水澡,那种难过劲我这辈子都没有再体会过。当我哆哆嗦嗦上了床,在被子里打摆子的时候,我对戏弄我的小丫头恨得咬牙切齿。

  第二天我得了重感冒,发烧快到四十度,在医院里打针、吊瓶子直直两个星期,直到屁股被打肿,胳膊满是针眼才算缓过劲来。

  我在病床上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报复,我要报复这个装嫩扮天真的妖精。我要让她为自己的这种可恶行径吃苦头,让她知道捉弄我是要付出代价的。等我病好了后,我立刻去找我那刚结婚的哥们冯奇。

  冯奇一见我就问我为何不来看他,问我是否找了媳妇忘了哥们。

  “别提什么媳妇了!”我气恼地说,“都是你太太带的好伴娘!让我直直在医院里待了两个星期,我屁股都打肿了,现在还疼呢!”

  “怎么回事?”冯奇问。

  我于是把事情的过程给冯奇讲了一遍。冯奇听后哈哈大笑,他立刻把在卧室里吹头发的新婚妻子叫了出来。

  “哦——是关海涛啊!你来啦。”曹红燕倒很热情,并没有因为那天我调戏她的伴娘对我有什么成见。

  “是,我来看你们两口子。”

  曹红燕笑着点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转头问自己的丈夫,“你叫我干吗?”

  “海涛被陈芳给耍了!”冯奇一边捂住肚子笑,一边给他太太解释事情发生的经过。

  “我知道就是这个结果!”曹红燕听完冯奇的讲解后平淡地说,她对我的遭遇一点都不惊奇。“陈芳可不是个好惹的主,我对她太清楚了。就我所知许多追她的男孩子都被她耍过,她那脑袋瓜可精明得很。我那天看你想追她,我就想提醒你一声,可你那时也昏了头了,根本就不让我说话。只不过让陈芳把你治一治对你也有好处,可以让你以后对女孩子尊重点。”

  “曹红燕,你这算什么话?我来是想找同情,可你却给我当头一棒,给我一盆凉水!还有良心没有?”我对曹红燕一点也不同情感到非常沮丧。

  “我还真不是想泼你冷水!”曹红燕认真地说,“陈芳其实就是这种精鬼的人。你看她外表天真烂漫是不是?其实那是假象,陈芳在中学就是出名的脑筋快,她整人可是有一套的。像你这种从来没恋爱过的人我看最好还是别招惹她,你对付不过她的!”

  “你这朋友也太损了些吧!”冯奇说。

  “这都是好的呢!有一个让她耍弄得冬天在大街上穿着短裤练跳舞,最后差点被送到精神病院;还有一个男生中午拿石头去砸人家的玻璃,最后被主人逮个正着,一问才知道是陈芳给他说那是她家的窗户,要找她就拿碎石头扔窗户玻璃作为接头暗号;更损的一次是有个男生想追求她,给她张电影票,她转手把票给另一个男生,于是那场电影成了两个大男生的约会——”

  “奶奶的!”我听完曹红燕一番对陈芳的剖析后心里骂道,“没想到遇到这么个主!我要早知道陈芳是这么个女人,打死我也不会去找她的麻烦。”

  “好了!听你这么一讲我也就清楚了——”我说,“看来我没这个命!陈芳不是我这种人泡的,我还是该干吗干吗去!哥们就此告辞,但临走可告诫二位,别把我的丑事传出去,我可不想成为陈芳这妖精的另一道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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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得了吧你!海涛——”冯奇说,“你那天声势搞得那么大,到了连个毛都没捞到,你这老脸往哪搁?”

  “该往哪搁往哪搁,实在不行就搁裤裆里得了。反正我这老脸已经把哥们的面子都丢尽了——”




  “海涛,要说我的感觉吧!你其实那天是方法不对。”曹红燕说,“你要真喜欢陈芳你就该私下偷偷来找我,我可以给你们撮合撮合。就你这么好的条件,配陈芳也挺不错啊,可你却心急要吃热豆腐。这下可好,陈芳已经被你惹了,你那泼皮样陈芳也都已经见识了,想掩盖也没招了。你说这下怎么办?唉!还是你太没经验,否则真说不定能成就一对好姻缘呢!”

  “行!曹红燕,有你这口我就心满意足了,你真是我们冯奇的好媳妇,夫妻两个都够哥们。好了,关于陈芳这妖精我们以后就免谈。她爱找什么找什么去,本大爷不伺候她了!”我说完向冯奇夫妇告辞,把来时要报复陈芳的主意扔到爪哇国里去了。

  事情过了一个星期,我闲着没事,心烦,张志就开了辆小皮卡来找我,要我陪他去郊外钓鱼,这正迎合了我的心情,我真想出去散散心。我们驱车向西走了五六十里,然后又向南行了一段山路,最后到了一处僻静的山谷,这里风景优美,草木繁茂、溪水清澈,尽管已经是秋天,红叶映照了整个山谷,但依然荡漾着浓郁的自然风情。我们两个衣衫不整的男人把车停在路边的树林里,我上身是一件白色圆领汗衫外套着黑色夹克,下身是从去年穿到现在的破旧牛仔裤。张志是一身高档西装,但却也让他穿得不成样子。我们两个肩上抗着鱼竿,去找钓鱼的河沟。按张志的话说这次到山里来是冲红鳟鱼而来,可我知道这河沟里除了草鱼外其他什么鱼都没有。我们在河沟转悠了一上午,地点换了不少,但没任何收获。期间张志对树林里跳跳蹦蹦的松鼠有了兴趣,他曾追逐过几只,但那东西爬树很灵巧。有一次,有一只松鼠距离我们很近,那动物眼睛黑溜溜盯着人看,显得很可爱,充满灵气。张志用帽子扣住了那家伙,把那小东西抓在手里,把玩着。张志原打算带小家伙回去养养,但最后还是决定放了它,他把松鼠放在树干上,对我说:“看它那么天真烂漫,我真还下不了手,还是让它自由自在地享受了吧!”

  我们依然没有钓到一条鱼,到下午的时候我躺在草地上对张志说:“这山里我看除了人和松鼠再没什么动物了!鱼肯定早游到南方过冬去了——”

  “别乱放屁啊?我还没听说鱼还能到南方过冬!”张志说。

  “为什么不行?大雁都会飞南方过冬,鱼为什么不行?”我和他抬杠。

  “好了——别把我当傻子。奶奶的,今天是白来了,海涛,别怪我啊!你就当我们是来巡山的。”张志说,“我刚才看见山上有乌鸦,要不逮几只回去?”

  “你有病啊!乌鸦?你真有病——”

  “我说着玩呢!海涛,我累了,要不找个地方歇息歇息?”

  “行,我刚才看见山下有个村子,我们去那里转悠转悠,我很久没来这么僻静的地方了。真舒服!我得好好享受享受。”

  我们顺着山道下到山坡下,然后向村子走去。走到村口,在路过一棵大槐树的时候,看见树下半躺着一个男子在乘凉。那男子面相上看有三十多岁,下巴上还留着一搓胡子,他带了一顶破遮阳帽,穿着脏不拉叽的西装,下身是一件粗布裤子,脚上是一双破旧的旅游鞋。

  张志走过去与那人闲聊了几句,那男子就进村了。

  “你都给他说了什么?”我问。

  “我让那小子给我们抓鸡去了!”

  “要鸡干吗?”

  “我们不能白来,农家鸡都是吃粮食长大的,肉不错,带回去做鸡煲味道很好!”

  “哦——倒是!走,我们过去休息一会!”我说完就抗着鱼竿走到路边树下坐下来,张志随即坐在我身边。

  “海涛,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出来瞎逛吗?”张志问我。

  “为什么?”

  “我是看你满脑门子官司!二十几年终于爱上了一回,到了还被妖精戏弄了。”

  “唉!我说哥们,你能不能不提这壶?我长这么大就丢了一回人,还让你们这帮崽子传得满世界都是。”

  “海涛,我还真不是想笑你!你说你做的这事很三孙子?那么个三不占的女孩就把你爷们的份给丢了,你别说你脸上不好看,我这做媒人的出门也丢脸啊!前天我去找石头,那小子见我第一句就是问我是不是给你保了大媒,问我是不是现在改行开婚姻介绍所了。你说我给哥们介绍女朋友也不是一回了,可怎么就没什么人提过这事,可给你闹了这么个没名堂的事情就满世界传开了。那小子还煞有其事地说你想非礼女孩,被那女孩给了两耳光,打得你眼冒金星。我赶忙说没这事,说你只是不小心被那女孩吐了一身。我这么解释石头愣就不信,他说像你这种从来没碰过女孩的人,肯定把持不住自己,肯定在车里想整个什么名堂出来,挨打也就情理之中。你说,海涛,我还怎么给你把这事洗白?我看你这辈子就把这屎盆子顶脑袋上了——”

  我在一旁斜瞪着眼看朋友发感慨,我表情木然。那鱼竿在我手里被我甩来甩去,我就像刚从战场败退下来的逃兵一样没一点平时的神气劲。我静静地听张志说完,然后长长叹了口气,说:“哥们,你说得对!我是他妈不够爷们。还真像你说的,我这辈子还就真爱了这么一回,可闹成这个样子。不是我不聪明,而是那妖精太狡猾。谁能知道她有那么一招,换谁去了都和我一样。怪只怪我运气不好,第一次就遇到这么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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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就这么完了?”

  “不完怎么办?我去把她截住暴打一顿?那不更不爷们了吗?和女人叫那劲,不值!”

  “我不是让你去打她!你听说过明子的事情没有?”




  “明子?他怎么了?”

  “你知道他媳妇是怎么得来的吗?”

  “不知道!”

  “那我告诉你!明子以前也是个混混,要说在世面上和你我比还差一个档次。那小子现在什么事都不干,全靠他媳妇养着。他媳妇你应该见过吧?”

  “我见过!长得不错,挺漂亮的。”

  “他媳妇是博士你知道吗?”

  “啊!这我还真不知道。”我惊讶道。

  “不知道我告诉你。我慢慢讲给你听——”张志靠在树上,把鱼线在手指上绕了几圈,慢条斯理地说,“明子这小子自从厂子倒闭后就没再找工作,前一段时间在南关摆地摊卖杂货,现在不卖了,他媳妇觉得他摆摊丢人,所以就把他拉回家去,让他在家闲待着,说是把他养起来。他媳妇在一家大型企业任副总什么的,反正工资高,很有钱,所以也用不着明子去工作。你看,明子这小子要人品没人品,要长相没长相,要学历没学历,要工作没工作,可就把人家博士给泡了做了老婆。你说这博士如果是个歪瓜裂枣也就算了,可偏偏人家长得还可以,对明子还特温柔。你说这样一个女人没嫁给你我却嫁给了明子,你知道这里面的名堂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

  “诚心!”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诚心!”

  “说明白点,别故弄玄虚!”我不耐烦地说。

  “我给你说,明子有个秘密,这秘密一般人可不知道。你听了后也一定要保密,千万别说出去,到你这就算是截住了。好不?否则让明子媳妇知道了可不得了。”

  “我什么时候乱传过话?你快说吧!”

  “我告诉你,明子和我有一天去马路上瞎逛。他那小子是个比较色的人,看见相貌好一些的就眼睛发直。那天我们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人长得还不错,但年龄看起来倒也不小了,像是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明子那小子泡妞从来不加选择,只要对方说得过去,他不管是结婚的还是没结婚的,他一准要上去搭讪。哎!那天他就上去了,可女孩见他是个混混根本就不理他。这下可把明子给惹恼了,他拽着我一路跟在女孩身后进了大学。后来看那女孩进了学生楼,我们才知道那女孩不是上班的,原来是个学生——”张志停顿了一下,看我是否对他的话感兴趣。

  “哦——继续讲!”我应了一声,表示我在听。

  “好,我继续说!见那女孩进了学生楼后,我们两个就跑到楼门口与门房套近乎,打听女孩的情况。门房告诉我们那女孩是这大学的学生,正在读博士。我听完后认为没什么戏了,明子本事再大也没可能搞定一个女博士。于是我劝明子打消念头,回家睡觉。可他妈也怪,明子像是在和自己赌气,他不信博士就不食人间烟火,是铁石心肠,他说他要做个试验,非要把这个女博士泡到手不可。我认为这事根本没谱,让他放弃这念头,别和自己过不去。可那小子不听,我怎么劝都不听。他给我说等他把那女博士泡到手后狠狠奚落她一番再甩掉,让她知道自己也不过是个俗人。于是我就说你去吧,我等你的好消息。那以后,明子像是换了个人,他每天穿得衣冠楚楚,收拾得人模人样,还打着领带,手里捧着鲜花,从晚上十点女博士从实验室回来开始在那女博士的楼下守候,然后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晨八点那女博士去到实验室为止。就这样,他整整守了一个半月。他每天至少见那女博士两面。只要见那女博士他就上前把花递过去,他也不管女博士接受不接受。”

  “还有这事!明子这小子油瓶倒了都不扶,下楼打酱油都嫌累的人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我说。

  “是啊!所以说人家是聪明呢!要是没一点绝招能把女博士泡到手吗?”

  “继续!继续!”我催促道。

  “要说最开始,那女博士根本就不正眼看他,明子把花递过去的时候那女子就当没看见。脸上冷若冰霜,纯粹就是块铁。可明子不以为意,他每次在女子拒绝他求爱后就默默地闪开身,看着她走远,那眼神含情脉脉,很是感人。明子这事直直坚持了一个半月,期间那女博士曾托人转告他,让他不要来了,说他的好意她领了,她不可能爱他,让他死了这条心!可明子不管带话的人怎么说他都不做过多的解释,他只是说他就是爱她,他不能没有她,说女博士可以不接受他的爱情,但不能阻止他来向她表达爱情。你说明子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谁不感动,连带话的女孩都感动了。但那女博士就是守住底线一点都不放松,依然不理他。但明子这小子聪明,特别会察言观色,他渐渐发现女博士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不再那么冷了,有时还会给他个笑容。这小子是人精,知道他求爱有了效果,于是更加坚定守候。其实那女博士要是再坚持不给明子好脸两个星期,明子这小子就撑不住了。也就是命,有一天晚上快熄灯的时候起了大风,电闪雷鸣,明子站在楼下被大雨淋了个落汤鸡。明子又冷又累,想自己在雨里这么傻等真是有病,想干脆跑回家睡觉去得了,可就在这时,那女博士从楼里跑了出来,抱着明子嚎啕大哭。就这样,明子就把那女博士给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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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害!厉害!自愧不如——自愧不如——。”我感叹道。“明子比我伟大啊!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既然那小子不爱那女博士,为何有那么大精神每天守在楼下一整夜?为了戏弄女博士一把那代价也太大了吧!”

  “要不说明子比你我两个都聪明呢?我实话告诉你,明子守夜可是个秘密,这可除了明子外只有我知道的秘密,我可从来没给人外传过,要不是看你实在不开窍,我真不想告诉你


  真相。”

  “什么秘密?快说!”

  “你可千万别外传啊!要让明子媳妇知道了那可是要死人的。”

  “好!一定,一定。”

  “我告诉你,其实明子守夜很简单,他每天从夜里十点开始守到夜里一点左右,当女博士房间的灯熄了,他估摸着女博士已经睡熟了,他就一溜烟跑回家睡觉,然后早晨五六点钟重新跑回来。其实,他每天也就是在楼下待六个小时。这小子从来就是夜猫子,即便晚上不睡觉也行。只不过天天守在楼下的确枯燥,于是他就带了随身听,还有单田芳的评书录音带,他耳朵里塞着耳机整晚听评书。就这么着他愣是把单田芳所有的评书给全听了一遍。”

  “奶奶的,这小子是人才啊!我看可以到大学当老师讲‘泡妞学’了!只不过我还是觉得悬,他就不怕万一那女博士起夜上厕所抬头向窗户下看看?那不全露馅了!”

  “这小子什么都考虑到了。他算准女博士只能从楼上看不能下楼来,因为博士楼夜里一点后会上锁,进不去出不来。所以他平时就站在楼对面的一个树下阴暗的角落里,从楼上看只能看到人模糊的影子。他每次去的时候都带了个包,那包里装了个扎成人型的草甸子,他要走的时候就把草甸子挂在树上,充当他的影子。早晨回来他就又把草甸子收进包里。所以,到了那女博士就愣没发现明子是在糊弄她。”

  “聪明啊!我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这世上有高人啊!”我感叹道,“不服不行啊!”

  明子的行为让我想起大文豪雨果精辟的阐述,他说:“爱情象乳汁一样是可以养育的,聪明便是培养这爱情的乳房。”

  的确!我此时看到了这只乳房,它正在明子的嘴里衔着呢,而我却是个咋着干奶嘴子四处奔忙的人。

  我们正谈得感慨的时候,村长拎着四只土鸡走了过来。

  “来了!来了!逮了四只。”村长说着把土鸡往地上一扔。那四只土鸡的腿被绑着,躺在地上只扑腾翅膀。

  “哎!你就拿这么瘦的鸡,你糊弄我们玩呢!”张志生气地问。

  “这是土鸡,看起来瘦,吃起来香!”

  “哦——那就搁下吧!”张志说完付了钱。我们继续在大树下坐到太阳西斜,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拎着四只土鸡离开了小村子。我们找到车,开车上了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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